條款與細則 - 經濟客艙:
- 銷售期: 2011年4月8日至2012年3月31日。
- 停留時限:最短停留3天,最多停留1年。
- 巴黎斷點前後可以各停留一次,每次加價TWD3,500。
- 更改機票:可以在出發前或之後更改,每次更改須收取TWD5,000費用。可否更改,要視乎座位供應情況。如有需要預訂更高艙等,票價可能因此而提高。若沒有報到登機(noshow)則不可更改機票。
- 機票為不可退票。
- 無人陪同飛行的兒童(5-14歲):自2009年10月1日起,需付100%票價 + EUR 150起的費用。
- 台灣-香港-台灣航段由伙伴航空公司營運。
- 價格以新台幣(TWD)顯示,但最終交易將以港幣(HKD)結算。
- 請按此以獲得有關行政費用的細節。
- 其他細則及條款適用。
條款與細則 - 尊尚經濟客位:
- 訂位艙等:A
- 銷售期: 2011年4月8日至2012年3月31日。
- 停留時限:最短停留5天,最多停留1年。
- 提前購買:出發前14天。
- 巴黎斷點前後可以停留。
- 更改機票:可以在出發前或之後更改。可否更改,要視乎座位供應情況。如有需要預訂更高艙等,票價可能因此而提高。若沒有報到登機(noshow)或在出發後一律不可退票。
- 完全未使用的機票可在出發前退票,但需繳付TWD5000 & TWD800的退票行政費用。若乘客沒有報到登機(noshow)或出發後一律不可退票。
- 台灣-香港-台灣航段由伙伴航空公司營運。
- 價格以新台幣(TWD)顯示,但最終交易將以港幣(HKD)結算。
- 請按此以獲得有關行政費用的細節。
- 其他細則及條款適用。
條款與細則 - 商務客艙:
- 訂位艙等:Z
- 銷售期: 2011年4月8日至2012年3月31日。
- 停留時限:最多停留1年。
- 允許中途免費停留。
- 台灣-香港-台灣航段由伙伴航空公司營運。
- 價格以新台幣(TWD)顯示,但最終交易將以港幣(HKD)結算。
- 請按此以獲得有關行政費用的細節。
- 其他細則及條款適用。